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巴迪歐針對「我思」概念的反抗與創造 253 造出能夠為巴迪歐他自身的「多的本體論」之核心概念的「多」立 法的嶄新意義 (Panopoulos, 2012: 125)。 另一方面,巴迪歐在藝術場域中選定貝克特作品作為他創造 「我思」概念內涵,一種「貝克特式我思主體」嶄新內容的實踐場 域,更在於他觀察到在「貝克特作品」與「我思」之間的密切關係。 巴迪歐在1992 年《條件》(Conditions)的〈通用的書寫:薩繆爾・ 貝克特〉(“L’écriture du générique: Samuel Beckett”) 中如此描述這 種關係:「我們都知道,貝克特的確是從笛卡兒中吸取養分,在許 多文本中,回到我思是清楚而明確的」(as cited in Badiou, 1992: 338),甚至巴迪歐更稱貝克特是一位「我思作家」(un écrivain du cogito) (Badiou,1988-1989),只是,作為一位我思作家,在巴迪歐看 來,貝克特並不是向笛卡兒「我思」概念致敬的作家,相反地,在 1950 年以後的貝克特作品內部,流露出相當強烈針對笛卡兒「我 思」概念反抗的傾向。 的確,有不少關於在「貝克特作品」與「我思」之間密切關係 的研究,都曾顯示出貝克特1950年以前的作品,例如:他1935年 首部小説《莫非》(Murphy)4 就以肯定的姿態引進在笛卡兒「我思」 概念框架中關於「人存有的二元性」(la dualité de l’être humain),一 種「精神和身體的二分法」(the dichotomy between mind and body) (Glauser, 1999: 290),因而,《莫非》被研究者們稱為一部「笛卡兒 式小說」(a Cartesian novel) (Begam, 1997: 40)。但是,對巴迪歐來 說,這種貝克特針對笛卡兒「我思」概念的肯定姿態,事實上在1950 年以後的作品,尤其在1953年《無法命名之物》(L’Innommable) 中 4 事實上,貝克特讓主角莫非擁有了「被約束在大量身體的精神,以及在精神裝置背後 拖拖拉拉的身體」(Beckett, 2009: 51),也就是,「一分為二的我」(un «moi fendu en deux») (Jacquart, 1999: 96),一種身體與精神分離的兩個「我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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