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52 歐美研究 l’inconscient) (Lacan, 1973: 37),以這種「無意識主體」為基底,拉 岡構思他自身「我思」概念的嶄新公式。正是這種拉岡通過「無意 識主體」所構思的「我思」概念的嶄新公式,巴迪歐看見「主體」 能夠不再製造「一」,而是抵達另一種「操作的多樣性」(multiplicité des opérations) (Badiou, 2019: 48)。因而受到拉岡「我思」概念的啟 發,巴迪歐便著手從事創造他自身讓主體抵達「多」的工作。 然而,不同於拉岡在精神分析場域中以「無意識主體」作為構 思他自身「我思」概念的基底,巴迪歐則在藝術場域中選定貝克特 (Samuel Beckett) 的作品作為創造他自身「我思」概念內涵,一種「貝 克特式我思主體」嶄新內容的實踐場域。而這種選定事實上是基於 如下的兩方面理由:一方面,在1988到1989年的「貝克特和馬拉 美」(Beckett & Mallarmé) 研討會上,巴迪歐曾提及:「我想要從哲 學的角度上重新處理貝克特的作品,因為就像喬伊斯 (James Joyce) 的 作 品 一 樣 , 貝 克 特 的 作 品 就 位 於 哲 學 灌 注 (perfusion philosophique) 的範圍內,也就是說,在他的小說中,人們可以發現 一些以哲學虛擬性所組織起來的問題,包括:什麼是我思?什麼是 主體?……儘管我沒有在哲學場域中闡述這些問題,而是,在哲學 的條件之一,一種藝術的條件 (la condition artistique),即貝克特的 散文中,闡述這些問題」(as cited in Badiou, 1988-1989)。隨後,巴 迪歐更在與迪米特拉・潘諾普洛斯 (Dimitra Panopoulos) 的訪談, 收錄在〈與巴迪歐的訪談〉(“ Entretien avec Alain Badiou”) 中,提出 文學工作者 (Le littéraire) 和文學 (la littérature),尤其是貝克特和 他的文學,它們的原則,都可以讓在哲學場域中以虛擬性所組織起 來的問題,無論關於「我思」,還是關於「主體」,被重新激活, 甚至被挑戰或被質疑,以超越它們自身傳統意義所劃定的界限,創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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