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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50 歐美研究 巴迪歐自己所提出的關於「一」的形而上學力量與「主體」之間相 互關係標準的格言:「凡是不是『一個』主體 (un sujet),就不是『主 體』(un sujet)」(as cited in Badiou, 2016b: 43),以求精準地闡述「主 體」在笛卡兒那裡只能夠是一種束縛於「一」的「主體」,一種侷 限於「一」的「意識主體」(le sujet du conscient) (Flórez, 2005: 124), 更確切地說,一種侷限於「一」的「思考主體」(sujet pensant) (Badiou, 2016b: 9),而後者甚至被巴迪歐諷刺命名為「思考主體的一」(l’Un du sujet pensant),一種「被視為一的簡單之點」(un simple point compté pour un) (2016b: 8-9)。因此,巴迪歐在《真理與主體》一書 中堅決地表明他自身關於「主體」問題的立場,寫道:「主體怎麼 會接受一的形式 (la forme de l’un)」(as cited in Badiou, 2017: 199)? 「主體」就是「沒有一,主體就是多 (multiple),它本質上就是一種 多的形象 (une figure du multiple)」(as cited in Badiou, 2017: 200)。 巴迪歐更在《一:笛卡兒、柏拉圖、康德:1983-1984》(L’Un: Descartes, Platon, Kant :1983-1984) 一書的前言〈關於1983-1984 年致力於 一的研討會〉(“À propos du séminaire de 1983-1984 consacré à l’Un”) 裡,開宗明義地表達他自己期望藉由重新處理「我思」概念,讓在 笛卡兒那裡將主體束縛於「一」的形而上學力量喪失它的形而上學 優勢 (sa prépondérance métaphysique) (Badiou, 2016b: 7-8),並且, 讓主體在擺脫「一」的同時,擁有它自身「場域的分裂」(dissidence du lieu) (1982: 107),或更確切地說,讓主體抵達巴迪歐所重視的 「多」概念:一種「無一的多」(le multiple sans-un) 或「非一致的 多」(le multiple inconsistant)3 概念,而這便是巴迪歐構思其「我思」 概念的基本要求。 3 巴迪歐的「多的本體論」最早根據康托爾的集合理論,一種純粹「多」的數學理論而 來,並且,巴迪歐的「多的本體論」的最原初目標實際上是通過將數學與本體論的結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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