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律人工智慧的法哲學反省 181 二、誰來駕駛?一個假想的例子 先從一個常見但假想的例子開始。約翰和瑪麗是好朋友,某天 他們決定要共同參觀一處從未拜訪過的城市。約翰是賽車手,對於 駕駛技術非常在行,而且對於即時路況的判斷也很專業。但是約翰 的方向感不好,常常迷路。有趣的是,瑪麗不會開車,但擁有非常 好的方向感,而且對於如何抵達目的地擁有極佳的抽象與路徑規畫 能力。他們兩人決定要共同合作齊心抵達目的地,因此在任務分配 上,他們做各自擅長的事情:約翰駕駛車輛,瑪麗指示方向。他們 也順利地抵達目的地。 場景一:約翰的方向感還可以,但是沒有瑪麗那麼好。當 他們第一次開車時,約翰遵循著瑪麗的指示前進。即使約翰有 還可以的方向感,但是因為瑪麗的方向感更好,因此在路徑的 選擇上,約翰有好的理由去遵循瑪麗的指示。 場景二:約翰的方向感很差,但他跟瑪麗已經造訪了這個 城市很多次了。雖然他方向感不好,但由於造訪多次的經驗, 約翰有理由按照自己過去聽從瑪麗指示與自身的駕駛經驗,來 選擇路口的左右轉。雖然,約翰有理由倚賴於自己過去造訪成 功的經驗來判斷,但由於瑪麗的方向感比約翰好,因此如果瑪 麗說:「這裡右轉比較好」,約翰也有理由遵循瑪麗的指示。 在場景一即使約翰的方向感還算可以,他仍舊有理由要聽瑪麗 的指示,因為瑪麗的方向感明顯地比他好。若假設約翰的方向感比 瑪麗差很多,那麼他就更有理由要聽瑪麗的指示。在場景二,雖然 約翰的方向感不好,但是由於他已經成功地聽從瑪麗的經驗,所以 他逐漸學習到哪裡該左轉與哪裡可能會塞車的經驗,因此約翰有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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