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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自由主義下AI 與民主的角力 137 律並非站在我們這一邊,於是我們只能靠自己,想盡辦法 躲躲藏藏。(Zuboff, 2020b) 「法律並非站在我們這一邊」實為新自由主義的目標,即法律所要 服務、保護的應該是頂端少數人,而非一般人民。在原本運作健全 的民主體制中,要將法律從為人民服務轉化為為頂端少數人服務並 非易事。新自由主義究竟是如何將法律體系扭轉成一套滋養甚且鼓 勵包括Big Tech在內的企業財團集中、壟斷、寡占的體系的?自海 耶克一脈相傳下來的舌燦蓮花的思想二手傳播者扮演了決定性的 角色。透過財團贊助大學、研究機構、智庫、專家,「壟斷」的意 義發生了180度的大翻轉。 在一篇名為 “Reinventing Monopoly and the Role of Corporations: The Roots of Chicago Law and Economics” 的文章中,Rob van Horn指出,在新自由主義重鎮——芝加哥大學,為芝加哥學派法律 經濟學 (Law and Economics) 奠基的,正是50年代Aaron Director, Edward Levi, Milton Friedman幾位學者對壟斷概念全新而又古怪的 詮釋。文章中幾個充滿諷刺性的次標題勾勒出了這些新自由主義學 者對世界造成的深遠影響:  “The Birth of Neoliberalism: Monopoly Is Not the Great Enemy of Democracy”「新自由主義的誕生:壟斷並非民主的 敵人」;  “Pro-Trust Antitrust: The Antitrust Project”「支持托拉斯的反 托拉斯:芝大反托拉斯計畫」;  “Exclusionary Practices: What Exclusion?” 「排他性獨占行為: 哪有排他?」(van Horn, 2009: 216-22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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