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康德超驗心理學與形上學的統合 105 康德清楚說明上述三種認知能力,皆可從兩個不同的角度來考慮: 一種是按「其應用於被給予的現象」之經驗角度考量,另一種超驗 地考慮「這種經驗運用成為可能的先驗成素或基礎」。知覺、聯想和 經驗意識等屬於前者,它們是認知能力應用於被給予的現象,以具 體的方式處理在時空中出現的現象;而後者則是上述三種具體認知 功能背後的先驗基礎,亦即感官、想像力和統覺作為屬於超驗主體 的認知能力。 每一種具體的經驗認知機制都有其先驗基礎,亦即其相應的超 驗認知能力。例如「全體知覺以純粹直觀作為先驗基礎……;聯想 以想像力的純粹綜合作為先驗基礎;經驗意識,即在所有可能表象 中貫穿的自我同一性,以純粹統覺作為先驗基礎」(A 115-116)。作 為先驗基礎的超驗認知能力只是抽象的功能要求,本身不在時空的 經驗世界之中,因此才有資格成為經驗現象的可能性條件。當超驗 認知能力在人類腦袋實現成為具體的認知機制,它們才具備處理經 驗予料的能力。經驗認知機制既然是時空中的現象,當然不能是「產 生」時間的條件;但超驗認知能力只是抽象功能要求,並非在時間 之中,把這些超驗認知能力視為「產生」時間的條件,雖然意思上 還有待澄清,但至少沒有「自我產生」的矛盾。 基徹等心理學派的康德學者,由於未能區分超驗認知能力與其 具體經驗實現兩種層次的差別,以致把《純粹理性批判》的認知能 力理論誤解為具體認知機制的分析,誤以為感性、知性、想像力和 統覺等是時間中的心靈活動,這樣自然不能接受康德有關時間觀念 性的理論。一旦區分了超驗認知能力和經驗具體實現兩個不同層 次,康德超驗心理學與其形上學的表面矛盾便能迎刃而解。至於這 兩套理論如何統合起來,或康德超驗心理學如何作為其形上學和知 識論的基礎,就有待下文進一步解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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