圖書館服務
借還服務
借閱數量 / 期限
1.本館以服務本所與院內同仁為主 ,如有任何疑問, 歡迎請洽圖書館(TEL: 3789-7213, 3789-7214)或email給圖書館館員。
|
讀者別
|
借書冊數
|
借期
|
續借
|
|
本所研究人員
|
本所400冊
到人文各所各60冊
|
到人文各所三個月
|
到人社, 文哲, 近史, 聯圖可續借三次
到民族, 史語, 經濟, 亞太可續借二次
|
|
院內所外編制研究人員
|
本所60冊
|
90天
|
人社, 文哲, 近史, 聯圖研究人員可續借三次
民族, 史語, 經濟, 亞太研究人員可續借二次
|
|
院士
|
全院總量30冊
|
60天
|
續借一次
|
|
全院訪問學人/博士生/博士後
|
全院總量50冊
|
90天
|
續借一次
|
|
全院編制行政技術人員
|
全院總量30冊
|
60天
|
續借一次
|
|
全院約聘僱助理
|
全院總量30冊
|
60天
|
續借一次
|
|
全院退休研究人員
|
全院總量50冊
|
90天
|
續借一次
|
|
全院退休編制行政技術人員
|
全院總量5冊
|
60天
|
續借一次
|
|
院外讀者
|
5~10冊不定
|
30天
|
不能續借
|
2.本所新進同仁在報到並領到識別證後,請填寫本頁之<圖書館閱覽證開卡申請單>,交予圖書館櫃檯辦理後,方能借書。
如您尚未領取識別證並需要借書,請您<點選此處>辦理。
兼任助理報到後,請先向本所人事領取報到單影本,再到圖書館櫃台填寫填寫本頁之<圖書館閱覽證開卡申請單。
3.歐美所退休研究人員,請攜帶照片二張,填具本頁之<圖書館閱覽證開卡申請單>,逕洽圖書館櫃檯(TEL: 3789-7213)辦理。退休人員之閱覽證有效期限為二年,期滿得重新申請。
4.院外讀者,歡迎至本所圖書館利用館藏資料,您也可透過<館際合作服務>借本所閱圖書或影印資料,或使用<館際合作服務 (院外讀者借書) (交換借書證)>借閱圖書。
5.續借請電洽圖書館流通館員,電話: 3789-7213 ,或使用<中央研究院個人借閱記錄查詢>,選定圖書後,再點選<續借>,可自行線上續借圖書。
6.納莉颱風水漬書、期刊、參考書、縮影資料、視聽資料、珍善本圖書與檔案、未公開印行資料等皆不外借。